办事指南
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审核备案-2: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方案审核备案操作规范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方案审核备案
(二)性质:公共服务事项
二、设定依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1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
“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2002]859号)和《关于中央企业报送主辅分离改制分流总体方案基本内容和有关要求的通知》(国经贸厅企改[2003]27号)的有关要求,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改制分流的方案进行审核备案。”
三、申请材料
(一) 申请报告1份(附件1);
(二)当地政府对改制立项的批复1份;
(三) 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议1份;
(四)决议通过所申报审核的《职工安置方案》1份。
四、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五、是否收费
不收费。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0775-6790329(服务窗口)、0775-4551219
投诉电话:0771-6790377、0775-4560910
办理地点:贵港市荷城路万豪景苑二楼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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