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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体育备用网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政策,拟定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并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拟定、实施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标准,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的统筹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贯彻落实国家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制度和标准,促进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在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和表彰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相关政策,拟定全市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二)负责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综合协调、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贵港市人社局局机关共设16个科室及公务员局,1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财务科、工资福利科、失业保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养老保险科、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劳动监察科、劳动关系科、政策法规与调解仲裁科、军官转业安置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事和档案管理科、教育培训科、就业促进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另有7个二层机构,分别为社会保险事业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就业服务中心、人才管理办公室、人事培训考试办公室、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其中社会保险事业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就业服务中心、人才管理办公室等4个二层财务独立核算,人事培训考试办公室、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等3个二层与局机关财务统一核算。本次公开预算包括局机关、社会保险事业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就业服务中心、人才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总数为215人,其中行政编制49人,事业编制166人,局机关编外聘用人员控制数17人。实有财政供养人数253人,其中行政在职48人,事业在职135人,离退休人员70人。编外在职实有人数17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人社局机关本级。行政编制49人(含4名工勤),实有财政供养行政编制人员48人,其中行政编制在职人员48人,离退休人员 22人。
(二)社保局。事业编制120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 95 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95人,退休人员35人。
(三)人才办。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6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6人,退休人员2人。
(四)培考办。事业编制9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 8 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1人。
(五)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事业编制10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0人,其中事业编制在职人员10人,退休人员1人。
(六)仲裁院。事业编制6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人。
(七)就业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2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9人。
(八)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事业编制3人,实有财政供养事业编制在职人员3人。
第二部分:人社局及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2017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2017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预算2858.25万元,同比减少 7.54 万元,下降0.27%。
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2857.85万元,同比减少 7.54 万元,下降0.27%。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与去年持平。
(二) 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预算285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8%,同比增加302.34万元,增长17.26%;项目支出806.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8.2%,同比减少306.88万元,下降27.5%。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其中:
(1)行政运行支出预算205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8%,同比增加1352.47万元,增长193.5%。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支出预算397.8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92%,同比减少165.14,下降29.33%。
(3)劳动保障监察科目支出预算42.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48%,同比减少77.08万元,下降64.46%。
(4)劳动关系和维权科目支出预算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0.2%,同比增加2万元,增长50%。
(5)社保保险经办机构科目支出预算260.0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1%,同比减少981.24万元,下降79.05%。
(6)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科目支出预算50.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6%,同比减少110.36万元,下降68.72%。
(7)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74%,同比减少28.19万元,下降36.29%。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2052.1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1.8%,同比增加302.34万元,同比增长17.26%。其中:
①财政统发工资支出预算1065.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1.94%,同比增加80.54万元,同比增长8.17%。
②财政非统发工资支出预算49.3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2.4%,同比增加9.7万元,同比增长24.46%。
③社会保障缴费支出预算349.9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06%,同比增加302.03万元,同比增长630.54%。
④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预算355.7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7.34%,同比增加216.06万元,同比增长155.14%。
⑤公用经费支出预算98.1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78%,同比增加0.21万元,同比增长0.2%。
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3.0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48%,同比减少322.66万元,同比下降70.8%。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806.1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8.2%,同比减少306.88万元,同比下降27.5%。其中:
① 会议费支出预算9.55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1.18%,与去年持平%。
②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96.5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8.82%,同比减少309.88万元,同比下降28.01%。
二、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858.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2.11万元,项目支出806.14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2052.1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97.8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人社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为完成各项人事工作任务、保障人社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支出。
劳动保障监察42.5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相关支出,包括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260.0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社保局为完成各项社保工作任务、保障人社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劳动关系和维权6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劳动关系及维权支出。
公共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50.23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鉴定等支出。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49.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公共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9.05万元,同比增加0.17万元,增长0.9%。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17年预算19.05万元,同比增加0.17万元,增长0.9%。主要是用于公务接待支出。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范围和标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预算0万元,与去年持平。主要是我市2016年开始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没有安排公务用车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