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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数: ]主题:广州社保转回问题

您好,之前公司是在广州买的社保,计划转回来,现想咨询:1,转回来后暂时不参保可以么,是否必须要参保? 2,广州参保的年限转回贵港后是否可以累计?

发表时间:2017-09-21
管理员回复:

网友:

您好!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您在广州参保的年限转移后是可以合并算缴费年限的。

如有疑问,可咨询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社会保险费征缴科,电话:0775-4202556。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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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 年10月12日

回复时间: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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