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关于同意增设定点培训机构职业(工种)的通知
贵人社发[2017]117号
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各有关定点培训机构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桂人社发[2011]91号)有关规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对贵港市长江电脑职业培训学校、贵港市卓丽化妆美容美甲职业培训学校等两所培训机构增设定点培训职业(工种)相关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和现场评估,认定上述培训机构已具备增设相应职业(工种)条件。经研究决定,同意贵港市长江电脑职业培训学校增设创业培训(SIYB)、育婴师(五级)职业培训工种;贵港市卓丽化妆美容美甲职业培训学校增设创业培训(SYB)、育婴师(五级)职业培训工种;以上增设定点培训职业(工种)享受政策性补贴。
希望上述定点培训机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职业培训的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职业培训任务。各县市区人社局、财政局根据培训管理职能做好培训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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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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