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困难人员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国发〔2015〕23号文件规定,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上一篇: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什么情况下可以给予社会保险…[ 10-21 ]
下一篇:贵港市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答[ 1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