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操作规范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2日 浏览次数: 次
一、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
(二)性质:公共服务事项
二、设定依据
(一)1999年11月25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下发的《关于清理回收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36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三、申请材料
(一)《积压死账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审批表》1式4份(附件2);
(二)《破产企业清偿欠缴社会保险费差额核销审批表》1式4份(附件3);
(三)核销欠费企业明确台账1式4份。
四、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五、是否收费
不收费。
六、咨询及投诉电话、办理地点
咨询电话:0775-6790329(服务窗口)、0775-4560716
投诉电话:0775-6790377、0775-4560910
办理地点:贵港市荷城路万豪景苑二楼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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