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军转干部安置工作流程
接收部队移交地方军转干部(随调家属)档案并核实安置地→省(自治区)召开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自治区)下达各地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分配计划→移交档案:团职及以上军转干部由市委组织部安置;营职及以下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由市军转办及县市区安置→组织适应性培训→制定初步安置方案→组织会议讨论安置方案(团职以上干部由市委常委会审定;市直安置营职及以下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由市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会议审定;县市区安置营职及以下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由县市区委常委会审定)→向省(自治区)上报安置方案→省(自治区)审批后下发报到通知书→组织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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